稽查人员出示的《节约能源法》第七十三条显示:伪造、冒用能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,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,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“这次就算了,你们赶紧联系厂家把这些情况更正过来,下次再这样就要立案查处了。”稽查支队长陈俊表示,这一法规推行还不到一年,很多商家对此并不熟悉,目前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。
“这个是商标吧?”一位老伯回答道。就记者随机访问的情况来看,不少家电消费者对能效标识这个东西并不熟悉。相对来说。一些年轻白领阶层环保节能较强,倾向于购买能效等级高的产品。
省质监局的稽查人员表示,能效标识对于引导购买者进行环保节能消费很重要,商家乱贴能效标识,其实是法律意识和环保节能意识淡薄的一种体现,突击检查和处罚实际上是在做普法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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